
外债的安全范围有标准吗?
外债的安全范围有标准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说,就外债的三个核心指标而言,为了保证有效的偿债能力,都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其中负债率的国际安全标准是20%以下:债务率的国际公认安全标准是100%以下;偿债率的国际安全标准复杂一些,有几个划分:一般国家的偿债率应保持在20%以下,发展中国家保持在25%以下,危险线是30%。其实当偿债率超过20%时,就很可能会出问题了。另外我们知道,外债也有一个结构问题,从还债期限上也有长期和短期之别,一般情况下短期外债占总借入外债的比例不应超过25%。
外债的这些安全范围都是从实践中得来的,对于一国债务规模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世界银行分析45个债务国的情况表明,当偿债率超过20%时,17个国家中有15个出现了严重的债务问题,以至于不得不重新安排自己的债务组织结构。
我们说,外债的这些国际安全范围实质上是经验数值,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标准的制定是以过去的数据为基础的,并不能代表将来的发展趋势。出口市场和商品价格发生变化,会影响国际收支的能力。另一方面,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丰富与否也影响该国对外债的偿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例如即使一国的偿债率超过20%,但外汇储备丰富,人均国民收入较高,而且预期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外债偿还能力还是有保障的。此外,外债偿还能力只是局限于创汇能力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只要借入外债的渠道畅通,即使指标超过范围也不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外债危机。
国际债务危机传导与“蝴蝶效应”
我们知道,国际债务出现危机,不仅债务国会发生很大的问题,债权国受到的殃及也是不能小视的,在国际上有时会波及整个地区甚至引发国际性的金融危机。我们说,当债务国陷入危机难以按期偿还外债时,债权国银行就会出现呆坏账并且可能陷入资金周转危机,这将引起债权国的信贷萎缩和支付危机,进而引发国内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直至蔓延到其他的关联国家。我们知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非常紧密,一个国家陷入债务危机极有可能通过国际负债传导机制引发“蝴蝶效应”,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蝴蝶效应”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一个名叫爱德华·罗伦兹的气象学家在解释空气系统理论时提出的。大意是说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有可能会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的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在于,蝴蝶翅膀运动,导致蝴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引起微弱气流的产生,而微弱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它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这个效应说明,有些小事如果经过系统放大,会对一个组织、一个国家以至整个世界产生重大影响。
受到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底希腊爆发了主权债务危机。我们说,这一危机可能迅速蔓延到财政赤字同样较高的其他欧元区国家,进而引发单一货币欧元的信任危机,造成欧元暴跌、股市下挫。如果欧洲市场陷入衰退,对欧洲出口产品的国家的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将在世界范围内不断蔓延,冲击世界经济。所以,尽管救助希腊的计划曾经备受争议,但是为了避免连锁反应,2010年5月,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们还是最终达成一项总额7500亿欧元的救助计划,帮助希腊渡过难关,实际上是在拯救欧元区,并阻止殃及世界经济。
国际负债的传导是债务危机出现的诱因,外债的管理不当是出现债务危机的直接原因。外债管理涉及“借”和“用”两个方面。“借”要量力而行、优化结构。也就是说,借人外债的规模要在本国经济的承受范围之内;合理安排外债结构,如长短期外债的比例等。对外债的“用”要追求合理、注重效率。上世纪80年代开始于南美洲的国际债务危机,是负债的传导机制和外债管理不当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当时拉美国家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从发达国家借入了大量资金,借人量大大超过了其偿还能力。当时拉美各国的偿债率大多数都超过了世界银行规定的20%的安全线,有的国家偿债率达到40%以上,再加上各债务国对外债的严重不当使用(大肆利用外债进口奢侈品),最终一场大范围的债务危机发生了。结果是多个国家的经济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比如1988年墨西哥的通货膨胀率为160%,巴西达到934%,秘鲁竟高达1700%。在世界银行1988年公布的17个债务大国中,拉美国家占了12席,这些国家的债务危机又使得很多债权国陷入了危机。
当时的美国、日本、欧洲的一些金融机构因为不能按时收回贷款而纷纷破产。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债权国在受到债务危机的强烈冲击后,开始调整金融政策和贷款政策,纷纷从那些与债务国经济发展相似的国家中抽逃资金,规避风险。这种撤资和减少贷款的行为,引发了新一轮的金融危机,并把更多的国家牵连进危机之中。所以危机由债务国传导到债权国以后,不可能就此终止,而是继续向其他国家蔓延,甚至导致全球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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