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痛苦指数的缺陷
虽然痛苦指数解决了经济环境中人们感受上的度量问题,但它也有局限性,我们说,它仅仅反映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没有考虑地区发展差距和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发达地区比欠发达地区、富裕阶层比弱势群体更有能力抵御物价上涨和失业的风险。与低收入者相比较,富人的投资渠道更多,倾向于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样化投资在分散风险的同时能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货膨胀对他们的影响不是很大。而低收入者积蓄本来就不多,仅仅能维持基本生活,哪有多余的钱来投资呢?这就可以看到为什么物价水平只是微涨,一些人就说“吃不消”了。痛苦指数只能反映出全国的“痛苦”程度,却不能反映财富差异、社会地位、所处环境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从痛苦指数中找出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阶层“痛苦”背后究竟有多大的差距。
另一方面,痛苦指数没有考虑到某些失业问题。我们知道,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失业,有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季节性失业、周期性失业、自愿性失业等。它们的形成原因各不相同,有时还同时存在。而且失业这一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无论是在经济繁荣期,还是在萧条时,都不可避免。我们不能期待经济中存在零失业的最佳状态。就我们的近邻日本来看,作为一个发达国家,经济十多年来一直处于停滞阶段,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加上金融危机的打击,国民的痛苦不是一个简单的公式可以衡量的。我国经济虽然也遇到困难,在政府保增长、促就业的政策下,人们的痛苦程度应该低于用公式计算出来的结论。
我们如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我们说,经济是否平稳增长对国民的“痛苦”影响更大,最终一切问题仍然要靠经济发展来解决。而经济的发展也会遇到“陷阱”。“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银行在2006年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一个概念。新兴市场国家突破人均GDP为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后,很快会奔向1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起飞阶段”;但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附近时,快速发展中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自身体制与机制的更新进入临界,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阶段由于难以克服经济发展的自身矛盾,发展战略失误或受外部冲击,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阶段。从历史经验看,许多国家(如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等)在进人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后就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增长被牢牢锁定,出现长期停滞的局面。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人均GDP超过3700美元,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我国也面临着陷入“中等收人陷阱”的风险。从地区发展上看,从沿海到内地,区域发展不平衡还没有根本解决,更有资源枯竭地区转型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从收入分配上看,贫富差距有不断扩大的危险,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从城市化发展上看,城市化过程中又形成了新的城市二元结构,城市不断繁荣的同时农民工的城中村也不断出现。城乡二元结构并未扭转,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还有国内相对不成熟的金融体系等,这些问题都有可能使我们掉入陷阱。
要顺利跨过中等收入陷阱,我们要在收入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因为当我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富裕起来时也就有了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走创新型工业化的道路,用科技来改造传统产业,完成产业的升级换代;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管理好脆弱的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给我们带来的冲击。
